新竹縣峨眉鄉富興國民小學一百週年校慶「LOGO」甄選
(計畫與報名表電子檔如附件。)
一、目的:配合本校創校即將屆滿一百週年,為使全校師生及家長、校友皆能共同參與建校一百週年校慶慶祝活動,並帶動社區民眾共襄盛舉,特舉辦本校百週年校慶「LOGO」甄選活動。
二、參與甄選對象:不拘,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。
三、主題內容要求:
(一)百週年校慶「LOGO」作品需能表現出本校特色,並符應本校「文藝富興,創客校園」的學校願景及「學習力、表達力、實踐力、創意力、鑑賞力」精神。
(二)請於一百字以內說明設計之理念涵義。
四、作品規格:
(一) 書面作品:A4規格,需標示色彩,本案「LOGO」彩圖面積不得小於15×15公分。
(二) 檔案作品:JPG或GIF檔,500×500像素(pixel),解析度360dpi以上製作,並將檔案儲存於光碟片中一併送件(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kayuv6@gmail.com,標題註明:參加富興國小百週年校慶『LOGO』甄選活動)。
五、交件相關事項:
(一) 交件日期:自106年05月15日至106年05月31日止。
(二) 交件內容:請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一),並含書面作品以及電子檔送件。
(三) 交件方式:親自或掛號方式(以郵戳為憑)送件,請於外封套上註明「參加百週年校慶『LOGO』甄選活動」字樣。
(四) 交件地址:新竹縣峨眉鄉富興村太平街8號(富興國小辦公室)。
電話:(03)5806353
(五) 作品恕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六、評選方式:
(一) 評審標準:內容代表性占30%,構圖占30%,創意占40%。
(二) 聘請本校代表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評選出第一名作品1件,作為本校校慶LOGO。
七、獎勵方式:
(一) 優選第一名作品一件獎金新台幣參仟元,入選作品五件獎金各新台幣伍佰元;並各頒獎狀乙紙。
(二) 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從缺。
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 參選者須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,參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新作,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。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,蓋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二) 優選第一名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新竹縣峨眉鄉富興國民小學所有,第一名作者需填寫作品授權同意書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權。本校保有優選作品刪除、修飾權外,並永久持有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,並不另致酬。
(三) 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,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,一經查覺,即取消獲獎資格,如已發給獎狀、獎金時,將追回所領獎狀、獎金並公佈之。
九、甄選結果:
(一) 得獎作品於106年06月12日公告,並公佈於本校網站。
(二) 得獎名單將通知獲獎人員,並擇期公開表揚。
一、目的:配合本校創校即將屆滿一百週年,為使全校師生及家長、校友皆能共同參與建校一百週年校慶慶祝活動,並帶動社區民眾共襄盛舉,特舉辦本校百週年校慶「LOGO」甄選活動。
二、參與甄選對象:不拘,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。
三、主題內容要求:
(一)百週年校慶「LOGO」作品需能表現出本校特色,並符應本校「文藝富興,創客校園」的學校願景及「學習力、表達力、實踐力、創意力、鑑賞力」精神。
(二)請於一百字以內說明設計之理念涵義。
四、作品規格:
(一) 書面作品:A4規格,需標示色彩,本案「LOGO」彩圖面積不得小於15×15公分。
(二) 檔案作品:JPG或GIF檔,500×500像素(pixel),解析度360dpi以上製作,並將檔案儲存於光碟片中一併送件(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kayuv6@gmail.com,標題註明:參加富興國小百週年校慶『LOGO』甄選活動)。
五、交件相關事項:
(一) 交件日期:自106年05月15日至106年05月31日止。
(二) 交件內容:請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一),並含書面作品以及電子檔送件。
(三) 交件方式:親自或掛號方式(以郵戳為憑)送件,請於外封套上註明「參加百週年校慶『LOGO』甄選活動」字樣。
(四) 交件地址:新竹縣峨眉鄉富興村太平街8號(富興國小辦公室)。
電話:(03)5806353
(五) 作品恕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六、評選方式:
(一) 評審標準:內容代表性占30%,構圖占30%,創意占40%。
(二) 聘請本校代表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評選出第一名作品1件,作為本校校慶LOGO。
七、獎勵方式:
(一) 優選第一名作品一件獎金新台幣參仟元,入選作品五件獎金各新台幣伍佰元;並各頒獎狀乙紙。
(二) 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從缺。
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 參選者須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,參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新作,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。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,蓋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二) 優選第一名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新竹縣峨眉鄉富興國民小學所有,第一名作者需填寫作品授權同意書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權。本校保有優選作品刪除、修飾權外,並永久持有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,並不另致酬。
(三) 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,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,一經查覺,即取消獲獎資格,如已發給獎狀、獎金時,將追回所領獎狀、獎金並公佈之。
九、甄選結果:
(一) 得獎作品於106年06月12日公告,並公佈於本校網站。
(二) 得獎名單將通知獲獎人員,並擇期公開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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