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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本縣105年度兒童文學創作暨封面設計徵稿活動實施計畫乙案,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05年度兒童文學創作暨封面設計徵稿活動實施
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本縣國民小學教師(含代理、實習教師)及學生
皆可自由報名參加 (由服務學校彙整造冊核章後,統一送
件)。請各校先行辦理校內初選;各校各類組至多六件,
教師組則自由送件。
三、徵稿項目:
(一)徵稿內容:凡是文學的、知識的、趣味的、科學的等創
作作品,都歡迎投稿,但已印行者或公開發表過的作品
,請勿應徵。如發現有抄襲或代筆,經查屬實者,則取
消其成績並公布作者姓名。
(二)徵稿作品:
1、學生組:一律以藍色或黑色簽字筆或原子筆書寫,低
年級可以深色鉛筆書寫,以電腦打字交件者,不予評
審。
2、教師組:一律繳交A4格式直向橫書由左自右之白紙電
腦打字稿,稿件之字體大小為16號標楷體,版面設定
以邊界皆為2.5公分,每頁行數32行,段落採單行行
距;教師組散文及童話類作品若字數超過規定字數500
字以上,則按比例扣分。(作品請另交電子檔)
3、稿件文內不得透露校名、作者及指導老師姓名。
4、投稿作品應為個人創作,集體創作不予評審;且學生
組一人以一類一件為限,教師組不限。
四、著作權:
(一)作品須符合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,切勿一稿多投。
(二)若有抄襲、模仿、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應徵之侵犯
他人著作權等情事者,經查屬實者,將取消資格、追回
獎勵,並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(三)獲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,但主辦單位,保有以任何
形式推廣(如出版、數位化)、轉載授權之權利,不另
支酬,原作者不得異議。為擴大文學教育推廣功效,應
徵或參賽獲獎作品之著作人,如不同意者上述著作授權
者,請勿參賽。
(四)所有作品經評審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。
五、送件說明:
(一)收件地點:新竹縣竹北市中正國民小學。(30201新竹
縣竹北市中山路190號 教務處)
(二)收件方式:親自送件或郵寄。
(三)參賽作品之作者請填寫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。
(四)送件學校請依參賽類別分別填造作品清冊乙式乙份,核
章完成並將作品編號填入作品右下角,連同參賽作品與
授權同意書裝袋,於封面處加註「兒童文學創作徵稿比
賽收件處」。
(五)作品清冊電子檔請於送件前寄至承辦人鍾兆正主任信箱
(hs2500@mail.edu.tw)。
六、獎勵:
(一)各類各組錄取第一名乙位、第二名二位、第三名三名,
佳作若干名。教師組各類組第一名嘉獎乙次,第二、三
名及佳作頒發獎狀乙紙,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。
(二)學生組第一名之指導教師嘉獎乙次,第二、三名及佳作
之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乙紙(實習老師依規僅頒予獎
狀)。
(三)獲獎作品前三名刊登於本縣兒童文學專輯第35輯,並贈
送作者每人一冊,其著作權歸原作者所有但為擴大文學
教育推廣功效,應徵或參賽獲獎作品之著作人,視同無
條件同意授權新竹縣政府得無償使用各該著作,不得對
新竹縣政府主張權利,如不同意者,請勿參賽。
七、收件當日送件人員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一律給予公(差)
假登記。
八、相關附件請至本府教育處公告編號64990號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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